小說嘎然而止。這就是「我」所要的。「我就要我的生命像這樣」。
像怎樣?自由。或許。
在那個無所事事的午後,晴日豔好,四下無人,而「我」穿街走巷,受了一肚子氣──
那氣並非直接來自艾芙瑞妲,她過得也稱不上好,她的階級流動計畫已確定以失敗作收,遑論其他。
令「我」如鯁在喉的並不單單只是艾芙瑞妲對文學的無知與她對「我」的無理斥責,而是所謂作家的下場。
「我」生氣的對象正是自己。
(我幹嘛愛上個苦差?寫作?真是自找麻煩!)
人真能擺脫自己的出身嗎?人真能擺脫那些趕也趕不走的「家傳家具」嗎?
在那個年代,在加拿大的安大略省鄉下?
我們不知道,但至少她想要擺脫──
「我」想要,艾莉絲‧孟若也想要。
然而那從來不是件容易的事。
一九三一年七月,孟若出生於安大略省,
十二歲起因母病開始負擔家計,十八歲上大學,二十歲由大學中輟嫁給詹姆斯‧孟若,(以上皆與〈家傳家具〉中的情節一模一樣!)婚後邊帶小孩邊寫作。
她還能如何尋找自由?
二十二歲時她第一個女兒出生,為她洗尿布時她不會知道六十年後她將成為史上首位加拿大籍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她不會知道那漫長的人生道路上未知的遭遇──
但她必須離開,離開家鄉,離開那些本然地笨重著,拖曳著她的靈魂的家傳家具,
那眾多令她在黑暗中磕磕絆絆跌跌撞撞的物事──
她或許帶著歉疚,但她必須如此。
‧
那就是她所要的。她就要她的生命像這樣。
───〈我就要我的生命像這樣──艾莉絲孟若〈家傳家具〉〉,《幻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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